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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今報記者 劉羽
  “我不是個好媽媽,我沒有保護好自己的女兒……”昨日下午1點,在鄭州市民吳桂芳(應本人要求,化名)的家裡,坐在沙發上的吳女士,拿出了一張她珍藏了31年的“卡介苗接種證”,她說,這是關於女兒的唯一記憶。
  “農曆(19)82年十二月初五生,狗年;陽曆(19)83年1月18日生……”說起對女兒的記憶,58歲的吳女士手中攥著疫苗接種證說:“看不見人,我就看看證吧!”
  吳女士記得,1982年她懷孕時,婆婆曾說過,如果她和兩個嫂子一樣,頭胎生了個女兒,就直接送給別人養,“自己家裡一定要有個男孩”。
  “我已經記不清女兒當時的樣子,我甚至沒給她喂過一口奶。”吳女士說,“就在女兒出生的第三天下午,丈夫的一個名叫老歪(音)的‘朋友’將她抱走,說要把孩子給他的姐姐領養。”
  每到家裡人團聚的時候,吳女士就會在心裡想,不知道女兒現在怎麼樣了。這31年裡,吳女士一直沒有放棄過尋找。吳女士曾托人幾次聯繫老歪,但對方只說願意“打聽打聽”。
  “她一定很恨我,我那個時候辦的是啥事兒啊!”吳女士不停地擦著眼淚,手捶著沙發說著“後悔”。
  吳女士說,現在她的兒子已經成家,小女兒也考上了大學,如今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找到被送走的大女兒。
  “她認我不認我,來往不來往,都行,我就是覺得以前自己做了錯事,想彌補。”吳女士說,如今的生活好了,她更覺得虧欠女兒。如果能夠找到她,吳女士和丈夫、兒子、小女兒決定送給大女兒一套房子,無論她是否願意認回他們。
  吳女士希望當年的知情人能夠提供線索,如果您身邊有相同大小的女孩兒又是當年領養的,可以跟今報聯繫(0371-65830000)。
(原標題:31年前將女兒送給別人 31年後含淚訴說想尋女)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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