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7-24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陳博齊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陳博齊) 冼村貪腐窩案開庭剛過,廣州中院又有貪腐村官過堂。前日,蘿崗村原長平社區居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張振雄被控聯合村社成員,勾結種植場負責人,騙取2500多萬元的巨額苗圃遷移補償款,並幫助他人獲取高額補償,從中受賄250萬元受審。昨日,他的難兄難弟長平社區山塘經濟合作社社長張志輝也過堂,被控騙取975萬多的苗木遷移補償款。
  書記參與騙補兩千萬
  據檢方指控,2009-2012年,張振雄利用幫政府管理長平社區徵地、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聯手至少8名成員,採取虛報土地權屬信息、偽造經營承包合同等手段,將不具備申領苗圃遷移補償款條件的無證種植的地塊、及徵地預公告發佈後搶種的地塊分別劃入蘿崗區的多個種植場權屬範圍,騙取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苗圃遷移補償款2543.85萬元,張振雄從中獲得311.85萬,從而犯貪污罪。
  張振雄還被指控,2012-2013年,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明暉種植場負責人鐘某明拿到高額拆遷補償款,先後兩次收受感謝費250萬元,行為構成受賄罪。
  前日在中院開庭時,張振雄坦誠受賄之事,也承認收受了311萬元,但對“貪污”定性表示有意見。張振雄稱,拆遷代理公司直接和拆遷戶商量,村委沒有權利參與,款項直接打到拆遷戶,其只是協助的角色。其辯護律師也認為,張振雄沒有管理苗木遷移費的權利,也沒有將財務占為己有,不能按貪污罪論處,部分指控應視為無罪。
  但公訴機關反駁稱,張振雄在實際徵地過程中為包括其兄及發小張志輝等人謀取利益,應理解為“具有占為己有的主觀故意”,現其職務是有關聯的,符合貪污罪的定性。
  兩發小勾結騙苗木補償
  昨日,他的發小張志輝也在中院過堂,被控在任長平社區山塘經濟合作社社長期間,與張振雄相互勾結,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假提供權屬信息、偽造經營承包合同等手段,共同騙取苗木遷移補償款975.43萬元,張志輝分得234.42萬元,構成貪污罪。
    (原標題:騙苗圃苗木補償款蘿崗兩村官相繼受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k74ukyem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